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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
退还学杂费,不包括任何注册费 除联邦法规另有规定外,学生应遵守以下政策 从学校或班级退学.  学生应通过以下途径申请退款 招生办公室.  本政策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 校董会. 

在季度的第五个工作日或之前提款.

100%的退款

在本季度的第5天之后至第20个工作日之前提款(为 仅限秋季、冬季和春季).

50%退款(秋季、冬季、春季学期)

在第5天之后,到第16个工作日(夏季季度)取款 只有.

50%退款(夏季学期)

WVC取消的课程或项目.

100%的退款

在课程开始前退出继续教育课程.

100%的退款

注意:  在继续教育课程开始后,任何退款要求都必须提出  写信给继续教育主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