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款政策
退还学杂费,不包括任何注册费 除联邦法规另有规定外,学生应遵守以下政策 从学校或班级退学. 学生应通过以下途径申请退款 招生办公室. 本政策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 校董会.
在季度的第五个工作日或之前提款.
100%的退款
在本季度的第5天之后至第20个工作日之前提款(为 仅限秋季、冬季和春季).
50%退款(秋季、冬季、春季学期)
在第5天之后,到第16个工作日(夏季季度)取款 只有.
50%退款(夏季学期)
WVC取消的课程或项目.
100%的退款
在课程开始前退出继续教育课程.
100%的退款
注意: 在继续教育课程开始后,任何退款要求都必须提出 写信给继续教育主任.
一旦退款被计算出来,如果你用支票或现金支付,你可以选择 收到金额的支票或将其记入您的WVC账户. 如果你 以信用卡付款,退款将退回到该卡.
请注意,WVC将不打印少于或等于25美元的退款支票. 任何低于25美元的退款将自动记入您的WVC账户.
如果确定您在WVC有未偿费用(学费,图书馆) 罚款等),金额可以从您可能收到的任何退款中扣除.
如果你的学费是由经济援助支付的,你收到的援助类型将决定 退款是如何处理的. 请致电509与财务援助办公室联系.682.6810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.
- 在本季度的第一周,100%的退款是可用的.
- 第一周后恕不退款.
- 如果已提交保险索赔,则无法退款.